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优势 >> 太原市能源局配合省能源局对3家企业开展节
start--根据省能源局《关于节能专项监察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号)的安排,10月9日-10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节能专项监察第二组对太原市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太原市能源局分管节能工作的主要领导随同参与监督检查。
节能监察组先后到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进行了现场核查,本次节能监察采取听取汇报、书面监察、现场取证等方式,核查了企业主要产品各项能耗指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企业节能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超限企业、无法核算、使用淘汰落后高耗能机电设备和落后生产工艺等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达了《节能监察限期整改通知书》,市能源局将监督企业限期整改,扎实推进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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