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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3月11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吕金华副局长、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教授丁彩霞、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建、内蒙古人大代表白永利,特种设备局、法规处、审评查验中心和内蒙古特检院等单位的同志参加论证会。
会上,特种设备局强调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年2月以来,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特种设备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这次征求到60个单位(处室局)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共71项。
立法咨询专家和参会人员根据是否与上位法、相邻法、同位法相冲突,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对71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采纳了30项。并从监督管理的角度,充分考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管理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23项修改意见。
这次专家论证会对征求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反馈意见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下一步特种设备局将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和采纳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完善工作。(通讯员赵可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