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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按照时限要求,明确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近日,某责任单位将监察建议整改情况报送至蒙城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蒙城县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规范有效、及时精准运用“两书”,对存在的问题开列清单,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注重问题的具体性和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泛泛而谈、不切实际。做到治病有“源”、治疗有“靶”。截至目前,共向责任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监察建议书8份,指出具体问题23个,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30条。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达到小病早治,提前预防作用。
为用好用活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坚持写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采取“承办-发出-跟进-负责”全流程闭环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坚决避免“一发了之”,让“两书”利器既快又光。所发建议由发出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通过电话、座谈、回访、查看整改资料等方式,针对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完善制度。截至目前,发出14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13件,已整改问题21个,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制度1个,部分责任单位在收到建议书后,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并积极探索,举一反三。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利器,用好用活‘两书’,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各项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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