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介绍 >> 衢州市监委发出首份监察建议书说了些什么
衢州发布年4月3日,原衢州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工作人员程震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年1月,原衢州市规划局西区分局局长王伟、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屠勋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年4月29日,原衢州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处长陈小明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年5月31日,原衢州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原衢州市规划局长期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从一般干部到“一把手”相继落马,如此“塌方式腐败”,问题出在哪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4月16日,市监委向市资规局发出监察建议书,针对原市规划系统系列腐败案件中暴露的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等“顽疾”,对症下药开出处方,明确要求衢州市资规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立足监督职责提出监察建议在这份监察建议书中,衢州市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5起规划系统案件提出建议:完善内部审批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各层级、部门、岗位的行政审批权限,尤其在规划审批、验收、监管等重点环节权力不可过于集中,形成不同层级、不同分管领导、不同处室、不同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等。而这个“药方”,经市监委精准把脉、反复斟酌,务求直指症结、祛除病灶。“原市规划局腐败窝案的产生,很大程度上缘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不透明,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实际操作中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成为权力寻租的热点。”祝明飞介绍说。翻看监察建议书,每条建议指向都很清晰:进一步完善集体会商制度,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配套管理细则和规范性文件,限制自由裁量的范围;将规划政策性信息、技术性规范、规划审批流程、批后项目信息最大限度向社会公开,提升规划审批流程的公开透明度;对重点项目设立专项监督,建立回头看制度……“我们坚持提出问题精准到位,建议内容切实可行。”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监察建议书不能单单成为一纸文件,为使其发挥实效、落地有声,监察建议书上明确要求将采纳建议情况及整改方案于30日内进行函告。推动标本兼治形成整改闭环“面对腐败问题,就要勇于刨根问底,绝不能在同一个问题上‘栽跟头’。”市资规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孔森介绍说,拿到“药方”,市资规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将5月定为“警示教育和作风提升月”,要求全系统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落实系列整改措施。手拿监察建议书,市资规局现任规划管理处处长徐剑反复读了多遍。“权力是把‘双刃剑’,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放在‘阳光’下,不仅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徐剑表示,将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职责,切实改变“重业务、轻廉政”的惯性思维。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强力推进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标准模板,实行规划设计方案集体审查讨论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与此同时,以“多审合一”改革为契机,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核实分不同处室管理。推行“工作留痕”制度,完善档案管理……一系列的行动,查到的是真切的问题,堵住的是危险的漏洞,取得的是实在的成效,真正实现了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治本功能。“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审查调查,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监察建议正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发案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利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蔡旭昶表示。下一步,市监委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闭环,确保监察建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原标题《衢州市监委发出首份监察建议书!说了些什么?》原作者徐双燕吴晓夏。编辑叶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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