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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王哲(党组书记、局长)回答:
藁城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职责范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五)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生产、流通、餐饮等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和计量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和对标采标相关工作;负责建立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与校准工作。
(十)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
(十一)负责引导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经济发展。负责开展银企对接、企业交流活动。
什么是消费欺诈?又如何预防消费欺诈?
米新彦(党组成员)回答: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一)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的;
(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
(四)骗取消费者价款、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的;
(五)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六)开展预收款服务的经营者终止服务,未事先通知消费者又无法联络的;
(七)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时谎报用工用料,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的;
(八)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为预防消费欺诈,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消费;
2、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说明书,注意商品有无品名、厂名、厂址、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出厂日期、检验合格证等等。弄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向营业员问清楚,如营业员也不知道的,先别购买,弄清楚以后再考虑决定。
3、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票据、保修单等,并妥善保存。以免万一商品有质量问题索赔时,因无凭证而使纠纷难以解决。
4、遇到被欺诈的事情时,要冷静处理,不要与对方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更不要用语言来激怒对方。
个别村里集上卖的肉,没有盖章的问题如何解决?
赵立彬(党组成员)回答:
您说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和集市有时确实存在,特别是肉品销售旺季,个别不法商贩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销售私屠滥宰肉和注水肉,需要我们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对此,我们和农业农村部门一直在通力合作,全力加强私屠滥宰肉、注水肉和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的监管。一是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把好养殖、屠宰环节关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行为,确保产出来质量合格的肉品。二是市场监管部门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查处违法销售私屠滥宰肉和注水肉的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肉品一定要查看有无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肉胴体上有无验乞印章。如果没有,一是不要购买,二是及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进行查处,确保老百姓买到质量合格的肉品。
针对市场上假冒伪劣或者山寨食品有所抬头的情况,下一步如何让广大市民吃得放心买得放心?
赵立彬(党组成员)回答:
保障农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之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严查严打假冒伪劣食品,绝不能让农村地区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聚集地。一是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行动。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行动。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行动。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倒逼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四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行动。深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查重处,让违法经营者无法生存,让假冒伪劣食品没有市场。
“小餐桌”到底安不安全,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平时会对小餐桌如何进行监管?
赵立彬(党组成员)回答:
学校周边“小餐桌”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业态,多数在居民楼内,多为家庭作坊式,逐步被学生家长所依赖。近年来,我区在“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管上不断探索、完善相关的监管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依法监管。按照河北省“三小”条例,对整改后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小餐桌”,通过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纳入日常监管范畴。据统计,全区共有58所“小餐桌”办理了“小餐饮”登记证,就餐学生0.2万人。二是规范管理。我区要求“小餐桌”承办者必须达到以下8项要求,即持“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日健康晨检、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不得加工制作凉菜、餐饮具必须消毒、供餐方式实行分餐制、每餐食品留样克。三是社会共治。积极发动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的“小餐桌”及时向举报。
借此机会,希望学生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小餐桌”时一定要慎重,要查看相关资质,坚决抵制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小餐桌”。
市民提问:批发部答应临过期的饮料可以调换,但现在与他们联系,他们说批发部内部出现矛盾不干了,不给调换。市民的这个纠纷问题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解决?
王梅霜(党组成员、副局长)回答:
这个问题由我来给大家解答一下,首先,依据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诠释了消费者的定义就是个人,其消费性质是属于生活消费,也就是说咱们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需要进行投诉的时候,前提必须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一种行为。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不是因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这种情形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这个情况,首先,我们先来界定这个网友的身份是不是消费者,前面说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视为消费者,咱们这个网友自己经营着一家便利店,他进货的饮料用于销售,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是用于生活中自己使用的,因此他的身份在这个投诉中就不是消费者而是经营者。他和供货批发部之间发生的争议,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的商品产生的消费争议,而是属于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形的投诉我局是不予受理的,网友的这个情况,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和解,如果实在达不成一致协议,也可以通过走民事诉讼司法简易程序这种途径来寻求解决。
油箱的实际加油容量大于汽车说明书安全容量,是否合理存在?
王莉(党组成员、副局长)回答:
第一个问题:汽车生产厂家从汽车安全角度和燃油热胀冷缩的特性考虑,在设计油箱时都会留下一定空间。汽车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燃油箱容积”并不是油箱的实际容量,而是安全容量。车主在加油过程中如果选择直接加满,就会发现实际加油量比“燃油箱容积”多。国家规定汽车燃油箱标称容量是额定容量的95%,通常为最大容量的80%-90%。所以加满油时会比标称容量多10%油量是属于正常的现象。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汽车使用说明书中的燃油箱容积只能对判断加油机是否计量准确起参考作用。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及加油站工作人员,加油时应根据汽车的标称容量,尽量不要超过这一安全容量,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二个问题:一种原因是,如果刚刚加满油后指针不动,那是油浮子都被油的浮力顶在油箱最上方,传感器连接的指针也就不动,当消耗掉一点燃油,指针才会动。还有一种原因,加油量少,汽车指针不能准确显示,在汽车行驶一段距离后,油表指针会缓慢上升。另外一种情况,油表指针不动一般是油浮子坏了,建议到修理厂进行检查。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加油机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加油机必须具有防作弊功能和自锁功能,目前我区所使用的加油机均有防作弊功能,均能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申请检定。
下期问政单位是:农业农村局。
大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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