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优势 >>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好问责利器曲靖日
近年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问责作为督促各级 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 治责任的有力武器,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工作,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年以来,我市共实施 内问责件,对25个 组织、名 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 纪 务处分人。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着力发现全面从严治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管理不力、推进 风廉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失职失责行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 治 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做到 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 策措施落实情况,全市共派出督查组个(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个,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12个单位、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以严肃 问责砥砺 治担当。深化运用“2+1+1”联动工作办法,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联动,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坚持把“一把手”作为问责重点,以问责推动各级 组织,特别是“关键少数”带头履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管 治 责任。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问责工作纳入市、县 风廉 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 委( 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 主体责任情况等常态工作中,加强对问责条例及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提高问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级 组织和 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胡峻峰陈红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