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5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现予批准发布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质检总局
年1月7日
附件可在电梯在线下载: 年 月 日时分至 月 日时分
被检查单位情况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其他:
被检查单位对检查记录的意见:
签 名:
日 期:年月日
检查人员:记录员:日期年月日
附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监特令[]第号
:
经检查,你单位(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第条的规定,根据第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于年月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如对本指令书不服,可在接到指令书之日起60日之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起诉期间,不得停止改正或者停止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公章或者安全监察专用章)
年月日
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发出部门、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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