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器

市节能监察中心对88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监

发布时间:2022/11/11 19:38:16   

12月2日,记者从市节能监察中心获悉,今年以来,该中心共监察重点用能企业88户次,对列入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和书面监察自查不认真、上报资料不全、存在核算错误等企业开展现场节能监察28户次,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着力夯实节能监察业务工作,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

据了解,市节能监察中心对15户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和20户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书面监察,核算企业能耗,做到核查过程和结果真实有效;对未通过书面材料审查的14户企业开展现场监察。在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中,9户企业电耗指标符合阶梯电价政策规定,电价不做加价处理。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中,5户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符合国家相关能耗限额标准要求,无超标违规问题。

在监察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方面,中心对13户企业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执行情况进行书面监察,并对其中9户企业进行现场监察。重点核查企业在用高耗能机电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等信息,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计划,及时淘汰更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对已淘汰的高耗能落后设备提供佐证材料。监察结束后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要求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在此基础上,市节能监察中心已完成2户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从源头提升企业产品的能效水平,防止低效产品进入市场。经书面监察,1户变压器生产企业年度生产的涉及能效标准的产品能效等级都达到标准规定的能效限定值要求,1户水泵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对标。同时,重点监察企业建立和执行节能管理制度情况、执行能源计量及对上年度监察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对10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书面监察,并对5户用能企业开展现场监察。通过日常监察,对企业存在的用能设备台账不完善、在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计量器具台账不完善、生产和能源统计台账不规范、能源管理人员未重新备案等5个方面10项问题,下发节能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日常节能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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