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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会同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国资系统部分企业召开“以案三促”工作座谈会
“李福明作为国资系统曾经的‘掌门人’,背离初心、擅权妄为,失职渎职、敛财纳贿,严重污染国资系统政治生态,严重阻碍国企改革发展,必须深刻反思、引为镜鉴。”在市国资委党委肃清李福明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逐一谈认识、谈体会,剖析反省、对照检查。
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李福明案发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推动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以案三促”工作方案,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立足监督首要职责,围绕肃清任务、“以案三促”对市国资两委机关和41家市管委管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
近年来,为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着力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查摆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力争写好“后半篇文章”、做好“战后重建”,推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在国资系统落实见效。
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回访教育等活动,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变照本宣科为立体画像,变被动灌输为实地体验,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努力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分行业、分系统梳理73个案例汇编成警示教育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党的十九大以来,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推动各市管、委管企业纪委参观警示教育展览次,通报典型案例个,编印警示教育教材99册,拍摄警示教育片12部,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下发提示函,督促市国资委党委和系统企业党委结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建立整改台账,立行集中整改。针对国有企业中出现的“小官大贪”等问题,会同市国资委党委深入开展二级及以下市管国有控股企业失控失管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余个。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典型问题,推动高价租赁公车、维修保养费用、油卡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改,预防“车轮上的腐败”。
同时,针对国有资本监管漏洞,深入推进“以案促建”,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去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修订《市管企业境外津贴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福利待遇、房屋出租、财务管理等制度7项,推动国资系统所属企业修订完善制度措施多项,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来源:天津日报、“廉韵津沽”网站
记者:孟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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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歆蕊责编
李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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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发志田腾飞
原标题:《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结合国资系统特点持续深化“以案三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