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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公司挂加班真好标语,一味鼓吹加班

发布时间:2023/3/20 17:54:50   

“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

“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

“有空就去加班吧,去完成那些我们还未完成的事!”

近日,山东一家知名公司浪潮集团赤裸裸鼓吹加班文化的标语,再次把加班文化送上话题中心。引起舆论质疑后,该标语在挂出20分钟后被立马撤下。

虽然只“活”了20分钟,我们仍能看到,声名狼藉的加班文化在现实生活中从未远去,而总能死灰复燃,像野草一样,烧也烧不尽。

现代企业制度下,老板与员工的关系要达到平衡,需要靠两方对契约和人共同的尊重。

01

加班or下班?这个是问题

莎士比亚有句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对于不少打工人而言,到点了,加班还是下班,这是个问题。

如果是在一个鼓励加班的公司,员工的内心还会经历一场猛烈的思想决斗。主编有一位深圳的朋友,是程序员。初到公司时,当天工作完成了,他准备收拾东西下班,一看周围同事都赖在座位上不走,站起来的自己又默默坐了回去。

这一切如何实现?不用标语和口号,老板只要不给下班早的员工好脸色,其余员工自然心领神会。

主编的这位朋友心中,有两股力量在角力。一种声音说,自己不过是个赚工资养活自己“打工人”,何苦要装模做样,白白耗费生命。另一种声音说,不行,不能走,走了老板会有意见,甚至被纳入裁员名单。

老板想的是,我付了钱,必须要他们多创造价值,越多越好。

结果往往是,越是拖住员工,员工效率越低。

合同中,员工出时间和精力,老板出报酬,各取所需。但是现实世界复杂得多,二者间的角力常常处于失衡状态。

失衡的原因,是契约不被尊重。员工不尊重契约表现在规定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摸鱼”,俗称的“混日子”。老板不尊重契约表现在“压榨”员工,包括布置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任务。

02

风向变了

企业是现代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企业活则经济活,企业兴则经济兴。

雇佣关系角力的结果,很长时间是资本方占上风。

法律上,强制加班或不给加班费违法,鼓励加班不违法。就浪潮集团而言,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鼓励加班非强制加班,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还要结合企业备案的工时制度等。

正因无法严格区分鼓励和强制,对企业来说,要求员工加班几无风险。曾几何时,加班文化即使不被鼓励,也是被默许、野蛮生长。几家互联网独角兽公司,从中大为受益。

但风向变了。

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十件超时加班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工时及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

这是一次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官方点名,给打工人扳回一城。

前前后后,多个知名互联网公司纷纷采取措施。

腾讯旗下的光子工作室推行“强制不加班+双休”的政策,试点周三18点强制下班,其余时间强制21点前下班;

快手宣布取消“大小周”,员工按需加班,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字节跳动明确工作日19点后加班需提交申请,每天最多加班3小时……

官方出手,共识正在形成。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雇员和雇主的矛盾,往小了说,于个人和企业发展均不利,往大了说,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长期加班造成的健康危害,其实是一笔隐形成本。再比如,在国家千方百计鼓励生育的当下,也在鼓励更多的年轻人腾出时间照顾家庭。

为此,央视网对上述知名公司的行为也予以批评,认为崇尚奋斗不能“美化加班”。

主编发现,该知名公司浪潮集团并非岌岌无名的小公司,而是中国本土顶尖的大型IT企业之一,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如此“顶风作案”,实在欠缺深思。

03

工作中的契约精神

良好的雇佣关系,不是剑拔弩张,而是互相成就。这需要建立在双方对契约的基本尊重上。

尊重契约,应各自回归本源的价值——

员工要敬业。这是句老套话,但很管用。不为“混日子”,对得起岗位职责,赢得雇主的信任。

企业要以人为本。不主动占用员工合同规定时间外的时间,在“以人为本”底线内,采取适当措施让员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做事。

什么是不适当措施?有网友指出,有公司在洗手间内安装计时器;

在员工座位下方安装人体红外传感器,以检测座位是否真实有人;

在公司厕所安装信号干扰器。

以上种种,必然引起员工反感。企业不妨反思管理上的漏洞,如果工作安排可量化、有计划,又何必一味鼓励员工加班,甚至计算员工在座位上多长时间呢?

劳动让人感到尊严且快乐,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薪酬。而企业利用员工创造价值,增加财富。

异化的劳动,反效率的劳动,本身站在了劳动本质及人性健康的对立面,最后只能两败俱伤。

潇湘晨报记者柴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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