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前景 >>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二典型案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年第一期曝光
典型案件(5例)
一、阿图什市塔某违规使用他人医保凭证骗保案。接阿图什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移交涉嫌骗保问题线索,经查实,塔某在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卫生院担任行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元,并处5倍罚款.1元,将核实结果报阿图什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处理。
二、阿勒泰地区加某违规使用他人医保凭证骗保案。接国家医保局移交举报问题线索,经查实,医院原透析室护士长加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他人医保凭证刷取透析器及管路,灌流器以补充库存短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元。事后加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退回,将其违规行为移交相关单位进一步处理。
三、塔城市张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实,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居民张某虚假陈述外伤原因,导致应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参保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元。
四、喀什地区谭某使用医保凭证套取现金骗保案。经查实,谭某于年12月3日至5日在喀什地区某药店刷卡13次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元,将其违规行为移交相关单位进一步处理。
五、喀什地区吐某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套取现金骗保案。经查实,吐某于年2月5日先后四次通过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套取医保基金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元,将其违规行为移交相关单位进一步处理。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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