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市场 >>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赴灵璧县开展医疗器械
4月7日-8日,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赴灵璧县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督查工作。共检查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1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查看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等行为;批发企业是否建立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查制度,库房是否按要求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购销记录是否满足可追溯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重点使用机构。督查组着重对购进的核酸试剂全链条冷链运输、储存是否符合规定,产品合法资质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核查。
督查组对灵璧县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部分企业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索取不齐全等方面的不足,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移交,同时要求灵璧县局将问题处理结果上报至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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