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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并加强普法宣传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岸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驻区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应用《条例》,准确理解条例内容,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业务能力。龙门浩街道党工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一同学习了《条例》,街道纪工委书记作出要求,全面系统的学习,常学常看,入心入脑,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规范自身权力运行,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日常的工作中正确行使好职权、依法履行好职责。
弹子石街道纪工委召开例会,由纪工委书记领学,纪工委委员和社区监察监督员参加学习《条例》。
花园路街道纪工委书记传达学习了《条例》,并进一步强调,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时刻保持警钟长鸣,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高悬利剑丝毫不放松。鸡冠石镇纪委召集全体纪委委员专题学习《条例》,镇纪委书记带领全体同志学习了《条例》,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并对监督对象、监察权限、监察程序、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学习,持续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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