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介绍 >> 庆历之际,洛水城事件和滕子京事件,有什么
引言
已故宋史学者曾瑞龙对水洛城事件曾有高论。他指出,水洛城事件作为一场拓边运动,与庆历之际儒家理想主义所主张的反战思想是不匹配的。然而,范仲淹、欧阳修、余靖、孙甫等人之所以会支持水洛城的修建,主要是因为他们身在中央,宋朝的中央指挥体系并不能使他们很好地了解边情,导致他们只能接受刘沪造成的既成事实。
通过考察刘沪的家世背景,曾氏指出,刘沪作为没落勋贵,他之所以积极修建水洛城,是希望通过拓边的方式重新成为显贵,并以边功来维护将门显赫的社会地位。而刘沪的同党董士廉,作为关中豪侠,由于常规的途径不能够使之发达,因而豪侠群体就总是希望通过积极参与边政来实现自我价值。
刘沪在朝廷不了解边疆事务的情况下,给中央朝廷营造了一种离开了在藩部中声威极高的刘沪便无法很好地控制边境的印象,这实际上并非事实,但却是范仲淹等人以其掌握的信息而唯一可以认定的。从这样的角度认识水洛城事件,会发现它本身与庆历党议关系不大,它完全是豪侠的立功愿望、边臣的意见分歧、紧张的边疆状况这三者交织催生的产物。与庆历士风关联大的,是对水洛城事件的廷议。
一般的说法为了论证水洛城事件是革新士人内部和而不同的展现,往往会强调两方面内容。其一,韩琦与范仲淹都是革新派人物,他们的分歧,建立在对边疆情况的了解差异和对边疆政策的不同主张之上。韩琦一向主张对夏保持攻势,而筑城则是范仲淹当年主政西北时所坚持的积极防御战术。二人战略思想不同。
其二,考量人际,郑戬其实是范仲淹的连襟,而刘沪之兄右正言刘涣在仁宗朝曾和范仲淹一同参与了明道年由孔道辅领头的阻拦仁宗废后的运动,同时也曾是在天圣年间因力劝刘后还政仁宗而被贬的大臣,按说早就是仲淹的同道。不过,尹洙却也是范仲淹的好友,景祐年间就被视为范仲淹的同党,所以不存在范仲淹偏袒哪一方。正因为上述两点,这时候朝堂的廷议就完全是君子“和而不同”之争了。
只不过,原本纯粹的国事之争,后来因为王拱辰所器重的御史李京对韩琦的诘难、对尹洙的苛责而走上异化的道路。当时人普遍认为尹洙和韩琦串联一气,尹洙虽然向四路招讨司上书辩白过,并慨叹“韩公、郑公与某行之皆一也,何必分彼此”,但这种辩白很难不起到欲盖弥彰的作用。因而御史台对尹洙的抨击,很容易被人视作是在借以攻击韩琦。
水洛城廷议以水洛城的筑成为拐点,此后朝廷的舆论一边倒向范仲淹、欧阳修等人,韩琦被视作观点错误的一方,这本身就足以令韩骑处于紧张的境地,而御史台官员想要由尹洙罪及韩琦,则彻底把韩琦推向不得不远离政治中心的尴尬地步。庆历五年韩琦自请罢枢密副使时曾“不自安”,这种惶恐而又无奈的情绪,多少都与水洛城廷议中韩琦受到的委屈有关
庆历之际革新士人群中和而不同、锐意进取、以公为先的士风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甚至在更多时候,它是后代文人在想象中美化出的一个事物。这一点在滕子京事件中也有体现。
庆历三年到四年,作为地方官的滕子京反复出现在中央的廷议中。由于陕西四路都部署郑戬和监察御史梁坚检举滕子京、张亢任职径州乱花公使钱,因而在这一年里,对滕子京、张亢用公使钱这件事的性质以及解决办法的讨论,成为中央土大夫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范仲淹和韩琦力主滕子京无罪,范仲淹不仅弄清了所谓的滥用公使钱其实都是用在了边政中该用的地方,而且仲淹还对仁宗讲,像滕子京这样用公使钱安抚藩部、犒劳军士之类的做法,在前线实在太普遍了,名将狄青、种世衡等人都有这样的做法,甚至范仲淹、韩琦在西北的时候也经常这样做,如果要治滕子京的罪,那就把大家都治罪吧!大有挟众自恃的架势。
而王拱辰也态度坚决,在庆历四年二月,他上书仁宗表示,如果不严惩滕子京,仁宗将失去奖惩天下的威信,如果仁宗觉得他说不对,那么“臣明日更不敢入朝,乞赐责降一小郡”。范、王激烈的争论,意气掺杂了不少,不然不会都以自己的仕运相赌。这种意气之争是士风中的不良因素。况乎仔细品味范仲淹和王拱辰各自的言行,范仲淹过于激烈的表态很难不让人由他和滕子京私交甚好而联想到他对子京的庇护中夹带私情,而王拱辰的言论,除了看起来太苛峻以外,他和李京所做的事看起来也只是御史台台官恪尽职守的行为,且他们是就事言事。
一些人后来从朋党二元思维出发,认为王拱辰要求穷治滕子京是为了攻击革新派士人,但这只是一种诛心之论,因为同在此事上主张穷治滕宗谅并与范仲淹相争的杜衍就总被人视作是公而忘私,这显然是后人拿着双重标准在评论历史,今人找不到任何直接证据证明王拱辰有借治滕宗谅而殃及范仲淹的意图,因而,倒不如说王拱辰是最为保守的势力,他是为了维护祖宗之法里“立纲纪”的部分。
史载,滕子京在知庆州任上享受着极其奢侈的馔食,人情怨愤,被王共辰弹劾,朝廷派人来査,滕子京赶紧烧掉账簿以毁灭证据。由此可见滕子京在地方上有作风污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具体到公使钱的使用上,就不好说了。仅就这件事情而言,假若范仲淹对滕子京的辩护确实夹带私情,那么这样的事情则鲜明地反映了政治的复杂性,因而其似乎并不足以令后世士人引为模范,所以后人似乎很少愿意这样猜想,而是想通过论证滕子京用公使钱的合理性来极力维护范仲淹的光辉形象,可惜滕子京做法的合理性与范仲淹在辩护中是否夹带私情似乎并没有必然联系。
相反,直到新政后期,仲淹为避政以参知政事宣抚河东之时,他都不忘为勝子京撇清罪责,反而说明仲淹对子京有过于暖昧的态度。这样的分析颇有颠覆性,实际上对今人认识范仲淹时的“去标签化”有很大帮助,而且从范仲淹对滕子京的袒护中就能看到庆历士风的异化。慢慢地,君子朋党中掺杂进了人际私情的成分,士人政治由国事为先、朋党而议向意气为先、朋党而争过渡的趋势显露得更为明显。
不过,范仲淹对滕子京的袒护里似乎还有另一种思想在起作用。即儒家政治中的温和特质。传统儒家讲由家政及国政,所以主张法不必密。儒家并不反对社会发展、变革,但是它非常介意发展中的不和谐。范仲淹维护滕子京、宽释刘沪,背后都有儒家这种求“和”的思想作为支撑。只不过这种求“和”的思想相较于祖宗之法的一味保守苟且,增添了以不阻碍政治社会发展的条件。
由此看来,王拱辰要惩治滕子京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范仲淹为滕子京辩护虽有可能掺杂私情,但主要还与儒家的处世原则有关。因而,范仲淹、王拱辰、杜衍以辞官相赌的背后,是士大夫为事其道、行其志而仕的体现,是勇进退、事儒道的君子做派。
总览水洛城事件和滕子京事件,他们一方面反映了庆历新政时期士人高昂的参政情绪、和而不同的议政原则。但同时,土风的异化也初现端倪,意气用事和徇私情的现象掺杂其间。在客观上,这两件事的发生就其中牵涉人员的初衷本身而言,或许与党争无关,但是从欧阳修以及后来其他一些士人的认识来看,不乏有人以二元朋党的思维来认定这算是保守派与革新派的交锋。
结语
在这种认识的任用下,再加上这两件事的争议所造成的客观效果,以御史台势力为代表的保守势力和革新土大夫社群间的矛盾确实被激化了。这标志着庆历新政遇到了很大的危机,这种危机并非来自对新政内容的挑战,而是新政的执行者在政坛的地位及在士林的声望被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