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察器 >> 监察器前景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医疗器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11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年度)〉的通知》(国标委发[]14号)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附件要求积极申报医疗器械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于年4月27日17:00前将《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盖章后以PDF版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年度)》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4月18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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